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4]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组织结构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依据学校文件提出的原则和要求,成立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遴选工作组和遴选监督工作组。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改清
副组长:王新坡 曹 飞
成员:朱丽娟 宋素亚 陈卫华 张 威 杨德磊 张朵
学生代表:余梦辉 杨一凡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金波
成员:王 璇 程 磊 陈 光 韩冬梅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部(学院)学生)。
2.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其中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正考)。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优良,无校级及以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拟推免生排序与名单确定
学院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公布各专业前六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进入前20%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90% +S(素质成绩)*5% +M(其他成绩)*5%
各部分成绩的计算如下:
学习成绩(X)是指学生的前三年全部主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百分制)。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即正考成绩,不含重修、补考成绩)确定,具体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教务管理系统统计。
素质成绩(S)是指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得分,然后对综合得分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由学院团委办公室依据《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综合评定。
其他成绩(M)是指综合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各占2.5%。
2. 其他成绩(M)量化积分标准
(1)外语能力成绩。外语能力考核采用《大学英语》(I-IV)四门课程算术平均分来衡量。
(2)科研潜质。
1)本科学业期间,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身份与我校教师合作在校定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50分/篇(以第二作者署名且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加25分/篇);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身份与我校教师合作在校定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25分/篇(以第二作者署名且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加10分/篇);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身份与我校教师合作在校定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18分/篇(以第二作者署名且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加6分/篇);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身份与我校教师合作在CSSCI索引扩展来源期刊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6分/篇(以第二作者署名且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加3分/篇)。
2)本科学业期间,在校定权威出版社独立出版学术著作(15万字以上)加25分/部(与我校教师合著出版的,署名排名前三且个人贡献在5万字以上,加10分/部),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5万字以上)加18分/部(与我校教师合著出版的,署名排名前三且个人贡献在5万字以上,加6分/部)。
3)本科学业期间,参加挑战杯(大、小挑)、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获得国赛一等奖加25分/项,二等奖加15分/项,三等奖加10分/项(限前五名);获得省赛一等奖加15分/项,二等奖加10分/项,三等奖加5分/项(限前五名)。
4)本科学业期间,参加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并完成结项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加25分/项,省级科研项目加10分/项,厅级科研项目加5分/项(限前五名)。
5)本科学业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各级科研奖励的,国家级奖项加50分/项,省级一等奖加25分/项,省级二等奖加15分/项,省级三等奖加10分/项,厅级奖加5分/项(限前五名)。
3.拟推荐名单的确定
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和不超过分配名额20%的候补人选,在满足推免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
4.申报推免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将不诚信记录记入档案。
四、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推免或免试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并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最后一学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的;
4.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的;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五、学院推免工作流程
步骤 |
工作内容 |
第一步 |
制定学院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公布专业前六学期所学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进入前20%人员名单,并通知到相应每一位学生。 |
第二步 |
通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到教学办,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第三步 |
根据学生提交证明材料情况,学院根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积分核算,确定拟荐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3天。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4]2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监督和申诉
1.学生对推免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我院监督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2.遴选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违规操作或工作失职者,将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教学办电话:0371-86159229 张老师:13938481830
监督电话:0371—86159225 0371-86159151
程老师:18239991216 韩老师:18236913603
邮箱:hncygcx@163.com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