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学〔2015〕159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
汇丰商学院违规办班的通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违规办班的通报》(教人厅〔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依法治教年”活动,全面清查本校及所属院系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违规办班的通报
2015年4月14日
教人厅〔2015〕5号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违规办班的通报
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4年8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下发后,各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但是,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仍置若罔闻、顶风违纪,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予以通报。
经查,2014年10月,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在举办“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创新与资本战略高端项目(第一期)”过程中违规宣传招收领导干部,存在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班名、擅自委托公司代理招生、招生宣传内容严重违规、涂盖招生材料关键内容、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违反了中组发〔2014〕18号通知规定。对此,北京大学做出《关于对汇丰商学院违规举办天价班问题处理的决定》,责成汇丰商学院立即停止该培训项目,彻底清理所有培训项目;暂停该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办班申报资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违规办班的问题严重、教训深刻,各高等学校务必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中组发〔2014〕18号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培训项目、严禁高校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通知》(教人〔2014〕7号)的部署,持续加强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要深入做好EMBA等高收费教育培训项目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的退学工作,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干部教育培训的良好秩序,对于违规者要坚决严肃处理。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部内发送: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依申请公开 2015年3月26日印发